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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二五”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必须完成四项任务


发布时间:

2020-03-16

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,“十二五”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必须完成保障供给、促进增收、夯实基础、实现可持续发展四项任务。 韩长赋在江苏省昆山市召开的国家农业厅厅长会议上表示,“十二五”要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稳定发展,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6亿亩以上,产量稳定在10.6亿斤以上;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年均增长6%以上,全面小康进程顺利推进;大力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技术装备能力建设,稳步提高农业生产能力;进一步改善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,大力抓好草原保护和建设,增强农业生态安全功能。

“十二五”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必须完成四项任务

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,“十二五”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必须完成保障供给、促进增收、夯实基础、实现可持续发展四项任务。

韩长赋在江苏省昆山市召开的国家农业厅厅长会议上表示,“十二五”要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稳定发展,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6亿亩以上,产量稳定在10.6亿斤以上;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年均增长6%以上,全面小康进程顺利推进;大力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技术装备能力建设,稳步提高农业生产能力;进一步改善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,大力抓好草原保护和建设,增强农业生态安全功能。

为此,韩长赋提出要加强政策支持,逐步形成目标明确、效益直接、类型多样、操作简单的农业补贴政策框架;完善农产品最低收购价、国家临时收购和储存等政策,完善农产品市场监管体系,维护农产品。价格合理。

同时,加快科技进步,重点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,培育优质、高产、安全的农作物新品种和健康、特殊的动物新品种,发展安全高效的兽药和快速准确的动物疾病诊断技术;改革和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;加强农业农村人才建设。

加大投资力度,重点是推动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结构调整,推动国家新增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,建立农业投资稳定增长机制;科学规划一批重大农业工程项目,建设一批基础性、长期性重大工程,切实加强耕地、草原、滩涂的保护和建设;切实加强农业机械、设施设备、动物防疫、渔渔港的配套和保障能力建设。

深化农村改革,重点是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、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化合作的基础上,不断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;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,建立和完善以农促农、农村城镇化长效机制,促进工业化、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;继续深化兽医、农垦等管理体制改革;不断完善农业农村公共服务。